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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导意见(试行)》(闽文旅规文〔2022〕7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学校有限公司相关事项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学校有限公司举办者、法定代表人由陈淑娟变更为李欢欢,行政负责人由陈淑娟变更为黄津津,公示期7个工作日(2024年9月6日至 9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书面反映,附具体相关证据材料,并署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市巴溪大道999****中心1号楼2层。
受理科室:公共文化服务科。
受理电话:0598-****325(公共文化服务科)。
监督电话:0598-****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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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