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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监理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请问“招标文件第76页(二)投标函附录中的序号3和4两项如如何填写”表格下面备注3说明“数据栏中,对数据的限额说明见合同条款或投标人须知”。我在两处地方均没有找到相关限额资料。请明确。
答:数据栏中,对数据的限额说明见合同条款或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投标函附录》中予以补充填写。《投标函附录》约定的内容低于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标准的,以招标文件的要求为准;《投标函附录》约定内容高于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标准的,以《投标函附录》约定为准。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09月24日上午9时0分,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交易中心(**市**大道2号)七楼 707室组织网上开标。标书代写
3、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答疑文件为准。
招标人:****
联系地址:**市港窑路39-6号
联系人:石蕾
联系电话:0717-****023
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市**区沿江大道特162号福江铭座21楼
联系人:宋妍妍、李艳丽、宋晓欢
联系电话:0717-****732
2024年09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