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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项目名称:滁渠路(团结大道—龙兴大道)建设工程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08-28
滁渠路(团结大道-龙兴大道)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答疑二
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滁渠路(团结大道-龙兴大道)建设工程(项目编号:****)答疑二如下:
招标文件中可调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生石灰计量单位为m”问:该项材料计量单位是否正确
答:可调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生石灰计量单位标注错误,应为“t(吨)”,投标人投标时可调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生石灰计量单位可以按照“m”,也可以按照“t(吨)”,若后期履约过程中涉及到价格调整的,生石灰计量单位应按“t(吨)”执行。
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答疑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招标人:****
地址:**市**县店埠镇得心路与四顶山****中心大厦13楼
联 系 人:王玮 联系方式:0551-****665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县店埠镇深秀路2****中心B区4楼
联 系 人:孙运龙 联系方式:0551-****8761
2024年 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