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速﹒尚宸院项目幼儿园等装饰工程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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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幼儿园等装饰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高速﹒****幼儿园等装饰工程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8月12日

开标日期:2024年9月2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联合体牵头人)、******公司联合体

地址:******开发区紫云路以南1#厂房、**市**区潘火街道启明路818号19幢127号

投标报价:柒佰叁拾壹万柒仟零肆拾叁元肆角叁分(¥****043.43元)

备注说明:详见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招标人:****

地址:**省**市****广场A座19****公司

联系人:高工

联系方式:199****3210

招标代理名称:****

地址:**市**区金融港(**大道与扬子江路**)A5栋三楼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7307/182****7987

公示期: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2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提出质疑,联系电话:0551-****7307/182****7987。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市****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354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

2024年9月9日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7分6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4-09-09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9-09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7分
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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