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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佳教函〔2021〕80****教育局下发《****小学生**保险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学生**保险(简称学平险)市场的秩序,严格执行保险自愿的有关规定,明确学校的主体责任,规范运作模式,提升学平险服务质量和水平,学校于8月31日向社会发出公告,在社会优先选择承办学平险经验丰富、服务品质高、偿付****公司进行**。
****公司申报,****小组审查合格后,于9月5日上午10:00召开了由家委会(36人)、教师代表(6人)、学生代表(6人)、社会人士代表(2****委员会进行比选现场会,****公司进行学平险服务。经过现场比选和投票,****公司由 35票当选,成为********公司。
特此公示!
1、公示时间:9月6日至8日。
2、反映问题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学校反映公示对象出现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3、公示电话:0454-****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