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石景山区衙门口新四路(衙门口北路-衙门口新二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审批
北京-北京-石景山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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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石****委员会关于**区衙门口新四路(衙门口北路-衙门口新二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2024-09-09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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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区衙门口新四路(衙门口北路-衙门口新二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集团文〔2024〕97号)以及《关于申请核准**区衙门口新四路(衙门口北路-衙门口新二路) 道路工程项目招标方案核准的请示》****集团文〔2024〕98号)收悉。根据******委员会****分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110********0018号、2023规自(石)预选市政字0016号)《关于**区衙门口新四路(衙门口北路-衙门口新二路)道路工程市政工程设计综合“多规合一”协同意见的函》(京规自基础策划(石)函〔2024〕0013号)等相关前置要件,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区衙门口新四路(衙门口北路-衙门口新二路)道路工程。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地点位于鲁谷街道,西起衙门口北路、**衙门口新二路。道路全长203米,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红线宽2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雨水、污水、照明、绿化、拆改移等工程。

三、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总投资953万元,全部由区级财政资金解决。

四、请你单位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废弃物**化综合利用工程的意见》(京建法〔2018〕7号)《关于调整建筑废弃物再****工程部位的通知》(京建发〔2019〕148号)要求,在工程建设中选用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

五、请你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规定,保障安全生产所需资金。

六、按照《****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2〕58号)要求,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符合进度要求等前提下,要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结合群众务工需求,尽可能多地通过实施以工代赈帮助群众就近务工实现就业增收。

七、本批复附《建设工程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你单位根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报我委审批,****政府投资管理及改革方案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管理及成本管控。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市石****委员会

2024年9月6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区衙门口新四路(衙门口北路-衙门口新二路)道路工程

项目单位名称:****

采购

细项

单项合同

估算金额

(万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不采用

招标形式

备注

勘察

工程测绘、地勘等

11

核准

合同估算金额低于依法必须招标核准金额

设计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37

核准

合同估算金额低于依法必须招标核准金额

施工

土建、管道、电气施工等

534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监理

施工、质量、安全监理等

25

核准

合同估算金额低于依法必须招标核准金额

重要

设备

监控、照明等

含在施工中

重要

材料

沥青、水泥、钢材等

含在施工中

其他

核准意见说明:

无。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ggzyfw.****.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