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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9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23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兼传真:0818-****502
通讯地址:**县淙城街道橄榄大道369号
邮 编:636250
2024年9月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 1 | ****公司触控液晶显示模组及电容式触摸屏玻璃sensor项目 | 2024年9月9日 | |
| 2 | ****社区****中心建设项目 | 2024年9月9日 | |
| 3 | ****卫生院改扩建住院综合楼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项目(重新报批) | 2024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