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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9
根据《****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赣教科字〔2024〕3号)和《****教育厅重点实验室(第一批)立项建设的通知》,****学院申报,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学院申报的“钢铁****实验室”****教育厅进行进一步评审。为保障推荐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特此公示评审结果。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3日止。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异议提出人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科学研究处,异议内容需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签署真实姓名、提供联系方式(如需代表部门提出,请加盖部门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付磊 联系电话:136****9578
联系地址:**省**市高新区阳光大道2666号****行政楼229室科学研究处科技产业科。
****科学研究处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