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相关规定,2024年8月7日****在**市**县召开了**县松树公路**桥重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验收组认为“**县松树公路**桥重建工程”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县松树公路**桥重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将相关材料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10月11日
建设单位:****
公示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涂勤/151****7208
监督检查电话:****水利局(0835)****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