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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25万吨新能源汽车用低碳铝镁合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55-****734
监督电话:0555-****844/0555-****632
地 址:****中心三楼A****环境局窗口
项目名称: ****年产25万吨新能源汽车用低碳铝镁合金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安****经济开发区太阳**路3号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docx
有关部门的意见:****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