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木镇(口岸)公房、民房拆除工程房建业务专业分包招标公告补遗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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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木镇(口岸)公房、民房拆除工程招标方案
项目编号:****(试)
发布时间:2024-09-09 17:29
发布单位:****
补遗公告
公告标题:樟木镇(口岸)公房、民房拆除工程房建业务专业分包招标公告补遗
公告内容:

补遗书

尊敬的各位投标人:

本函是针对樟木镇(口岸)公房、民房拆除工程房建业务专业分包招标公告文件有关的内容和修正事项的通知,请您注意并按照以下内容进行操作。

一、招标公告文件中的内容修改

原公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个标。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按评标方法择优选择。标书代写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 。

修改后的公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近三年内无任何法律纠纷,且投标单位在资金、业务能力方面均能满足本项目的协作能力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024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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