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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4323MA78WG2WXD | 建设单位法人:陈学永 |
| 刘铁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 |
| **市**区**路68号华雄大厦1栋2层营业厅1商铺 |
| ****喀拉玛盖镇 40MW 光伏发电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 喀拉玛盖镇西南 3.5km 处 |
| 经度:87.73553 纬度: 46.6497 | ****机关:****环保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2-24 |
| 阿地环函〔2021〕7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0000 |
| 15 | 运营单位名称:**** |
| ****4323MA78WG2WX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天启环安****公司 |
| 916********184872J | 验收监测单位:**锡水****公司 |
| ****0100MA77QU7E95 | 竣工时间:2021-09-01 |
| 2023-09-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2-10-01 |
| 2024-06-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2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374516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安装容量为40MWp建设10个额定容量为3.125MW光伏发电单元组成。 | 实际建设情况:安装容量为40MWp建设10个额定容量为3.125MW光伏发电单元组成。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利用太阳能发电,是利用技术成熟的多晶硅电池板组件进行发电。 | 实际建设情况:利用太阳能发电,是利用技术成熟的多晶硅电池板组件进行发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落实生态环境环保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规范车辆行驶路线,电缆敷设造成的植被铲除、压埋,在施工完毕后及时平整和进行地貌恢复;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和管理措施,减少水土流失,最大限度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设置防渗临时沉淀池集中收集,沉淀后用于地面绿化洒水;管理区产生的生活污水设置一座10m3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置后须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标准》(GB/T25499-2010)相关要求冬储夏灌。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工地周边百分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百覆盖、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施工中具有粉尘逸散性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应采用密闭方式输送,食堂油烟须采取油烟净化器处置后外排;项目供暖采用电采暖。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定期维护逆变器和变压器,变压器、逆变器安装采用隔音罩、减震基础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更换的废电池板统一由供应商回收;变压器及逆变箱废机油暂存于艾菲生升压站事故油池,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运营期厂界处电场强度及磁感应强度须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值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一)(1)本项目施工阶段采用环保型设备施工;施工阶段:a无需进行场地平整,因此不会产生大面积扬尘;b线缆沟开挖工序,施工现场配合洒水车,防止扬尘;c施工现场不设置拌和站,采用商品混凝土;d施工现场不单独设置生活营地,生活营地租赁喀拉玛盖镇民房;c施工期夜间不生产,避免噪声惊扰项目区域野生动物;e电缆沟开挖,土壤分层开挖,反序回填,定时打水,防止土壤养分流失;f施工阶段建设单位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存在违法增加占地行为,施工期对植被的碾压和对土壤扰动控制在项目占地范围内;g施工期建设单位严格施工期结束后,建设单位已清理完成施工现场,施工迹地已得到恢复。 (二)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现场不涉及生活污水。施工人员驻地租赁喀拉玛盖镇民房,生活污水依托市政下水管网,最终****处理厂处理;施工期设置一处沉淀池,用于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随着施工期结束,目前沉淀池已恢复原有地貌。 (三)本项目施工期间,选用商品混凝土,现场不设计拌和站;验收阶段,建设单位已完成恢复施工迹地;施工期间设置一处沉淀池,出入车辆均冲洗才能进出场;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分段施工,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避免粉尘扬尘。 土地开挖及平整做到分层堆放,定期定量洒水,避免土壤干燥养分流失; (四)项目周边无敏感目标。本项目施工期执行夜间不施工。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不足以对周边声环境产生不利影响。验收阶段,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五)本项目施工现场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区设置一处垃圾收集池,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县喀拉玛盖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实际土方量:填方量大于挖方量,因此不产生弃土;垃圾分类收集,能够综合利用的由废品回收人员回收再利用;破损不能使用的光伏板,由厂家更换后拿走,不在现场暂存。 (六)本项目严格按设计施工,运营期厂界处电场强度及磁感应强度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值要求。 |
| 本项目存在的主要变动为:(1)通往管理区的站内道路因管理区未建设,因此管理区内站内道路未建设;(2)本项目实际未建设给排水、供电供暖;(3****管理站房,不存在污染源排放,因此未建设食堂油烟净化器、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以及固体废物收纳装置。(4)本项目设计环保投资49.5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5万元,不一致的主要原因有以下2点:①管理区未建设,因此管理区产生的人员生产生活类污染物都不涉及,暂缓设置环境保护设施;②验收阶段暂不涉及环评提及的退役期恢复治理措施,因此该部分投资不做评价。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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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沉淀池 | / | 施工期建设,施工完成后已恢复 | 未检测,无须监测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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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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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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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对生态的影响主要在施工期对施工区域线缆沟开挖对土壤的影响以及压占、碾压植被造成轻微的不利影响,建设单位施工期已按照环评的防护措施,开展绿色施工,从验收阶段现场踏勘来看工程建设植被、野生动物及其生境未见明显的不利影响,目前生态系统已逐渐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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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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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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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