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中心附属用房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市**区金桂路49号(****)三楼开标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20日15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中心附属用房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452137.74元
5.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6.采购需求:附属用房工程,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满足下列规定: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提供其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证明材料及承诺书,
2)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提供目前未有施工任务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磋商。
1、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省**市**区金桂路49号(****)。
3、方式:现场购买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下列加盖公章的资料一套:
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③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开始时间:2024年9月20日14点30分(**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15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递交地点:**省**市**区金桂路49号(****)三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时间:2024年9月20日15点00分(**时间)
地点:**省**市**区金桂路49号(****)三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区**大道99-1号
联 系 人: 王主任
电 话:134****9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通讯地址:**省**市**区金桂路49号(****)三楼
联 系 人:涂工
电 话:0715-****552/153****5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