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4-09-14 17:30:00 |
|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4-09-19 17:0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4-09-30 09:00:00 |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4-09-30 09:00:00 | ||
| 正式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郭家屯、唐三营、韩家店和碱房等乡镇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服务局以隆数政招标核准【2024】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县第二批衔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建设地点:**县郭家屯、唐三营、韩家店、碱房乡、汤头沟镇。 2.2建设内容:清理河道长度6543.42m、淤泥清理8670m、重建护坝5000m,砂石路990m,U型渠道50米,水毁农桥重建2座,水毁农桥修复1座,翻建残垣断壁等。 2.3工期:249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2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7月1日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包括施工图设计工作和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可为同一人)。(3)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3.1.3信誉要求:根据《9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招标人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包含联合体及其成员各方)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登录“信用中国”www.****.cn网址进行查询。3.1.4其他要求:(1)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监狱企业)。(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2家);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4)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 (7)项目牵头人须为负责施工联合体成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10 09:00至2024-09-14 17:30(**时间,下同),登录**公共**交易平台(**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30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审批局“关于严格落实《河****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不得体现投标人的相关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2、根据****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实行“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及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应在2024年9月19日17:00前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县)”提出。 名称:****地址:**省**市**县**街道慧林家园6号楼二单元2011室联系人:鲍立民 电话:0314-****692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改革局
电话:0314-****920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1.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地址: | **县 | 地址: | **省**市**县**街道慧林家园6号楼二单元2011室 |
| 邮编: | 068150 |
邮编: | 068150 |
| 联系人: | 高清卓 |
联系人: | 鲍立民 |
| 电话: | 0314- ****069 |
电话: | 0314- ****758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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