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服公司即食食品、饮料、日用品供应商遴选项目(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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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服公司即食食品、饮料、日用品供应商遴选项目(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一、****受****委托,****公司即食食品、饮料、日用品供应商遴选项目(二次)(项目编号:****)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24年9月9日14时30分,在****公开开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蓝服公司即食食品、饮料、日用品供应商遴选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

3、01标段入库单位结果公示如下:

安****超市****公司

**意境****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4、其他情况说明

(1)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经评审,01标段综合得分大于35分的为6家,前5名为入库单位,第6名安****公司为入库备选单位。

(2)本项目02标段已招标完成,本次招标为第一次流标的01标段。

公示期:自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2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入库单位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

本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发布。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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