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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局的申请,拟对其位于**县**新区****供电局本部技术业务用房项目总平面图进行局部调整,现对调整总平面图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如下:
一、调整总平面图公示内容
**供电局本部技术业务用房项目总平面图于2021年8月2日已经批复实施,尚未建设。现拟对该总平面图进行局部调整,主要调整内容为:1.技术业务用房作适当调整;2.将技术业务用房配套用房与运动场位置对调。原已批准的总平面图、调整示意图及调整后总平面图见附图,规划调整前后主要指标见指标对比一览表。详细调整内容可到****三楼规划股查询。
指标对比一览表:
| 指标名称 | 原审批总平 | 拟调整总平 |
| 总建筑面积(m2) | 11931.12 | 8911.13 |
| 建筑密度(D) | 12.72% | 11.27% |
| 容积率(F) | 0.40 | 0.35 |
| 绿地率(G) | 30.02% | 35.01% |
二、公示时间及地点
公示时间:2022年1月24日至2022年1月30日(7个工作日)。
公示地点:项目现场、****一楼规****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三、公众参与
为体现规划审批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我局对该总平面图调整予以公示。如您对总平面图调整有不同意见和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署以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并说明理由和原因)递交我局,利害关系人可依法书面向我局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并同意该总平面图调整,本局将按程序予以审核办理。意见反馈地址:**县******局规划股,联系电话:0775-****507。
四、附图
1.**供电局本部技术业务用房项目总平面图(调整前)
2.**供电局本部技术业务用房项目总平面调整示意图(公示版)
3.**供电局本部技术业务用房项目调整后总平面图(公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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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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