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泉灌区、五佛自流灌区农业用水价格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审批
甘肃-白银-景泰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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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泉灌区、五佛自流灌区农业用水价格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4-09-10

****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办公厅、****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若干措施》(甘办发〔2021〕33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泉灌区、五佛自流灌区农业用水价格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农业用水价格调整概况

为确保灌区供水正常运行,保障农业灌溉,同时考虑用水户的承受能力,根据《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2年第54号令)第十五条“价格调整幅度较大的,可分步调整到位”。现拟提出中泉灌区、五佛自流灌区农业用水价格调价方案:

(一)中泉灌区农业用水价格调整方案

1.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农业用水价格由现行0.33元/立方米调整到0.36元/立方米,自2024年冬灌起执行;2025年冬灌起,水价标准由每立方米0.36元调整至0.38元,调整后的水价达到运营维护成本。

2.设施农业、养殖业将在不低于完全成本的基础上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水务局备案后实施。

3.非农业用水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水务局备案后实施。

4.以上价格均含水**费0.005元/立方米。

5.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供水实行定额管理,总量控制,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并实行终端水价(工程水价+末级渠系水价)。农业用水水权额度内水价执行以上水价标准;超水权额度50%以内,超额部分按不低于水权额度水价的1.2倍收取;超水权额度50%以上的,超额部分按不低于水权额度水价的1.5倍收取。

(二)五佛自流灌区农业用水价格调整方案

1.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农业用水价格由现行0.12元/立方米调整到0.09元/立方米,自2024年冬灌起执行,调整后的水价达到运营维护成本。

2.设施农业、养殖业将在不低于完全成本的基础上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水务局备案后实施。

3.非农业用水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水务局备案后实施。

4.以上价格均含水**费0.005元/立方米。

5.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供水实行定额管理、总量控制、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并实行终端水价(工程水价+末级渠系水价)。农业用水水权额度内水价执行以上水价标准;超水权额度50%以内,超额部分按不低于水权额度水价的1.2倍收取;超水权额度50%以上的,超额部分按不低于水权额度水价的1.5倍收取。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内容

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本事项的意见,如有其他方面的建议或意见也可提出:

1、您是否同意本次水价调整的实施。

2、项目实施对您收入的影响情况。

3、项目实施对当地农业灌溉用水、供水设施维护和灌区良性运行的影响

4、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参与方式

您对本事项的意见和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给我们,您的意见和建议将对本事项具有积极的意义。在此对您的积极参与,我们由衷表示感谢!

四、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1.事项评估主体

单位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肖生凤 153****1363

2.事项实施单位

****管理所

****政府

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郑维宗 191****7896

****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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