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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询价单号 | **** | 采购方式 | 公开 |
| 采购员 | 联系电话 | ||
| 报名截至时间 | 2024-07-27 08:53: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4-07-31 08:53:00 |
| 煤矿智能瓦斯巡检系统 | 详见技术要求 | 1 | 套 | 2024-11-11 00:00:00 | 第一次采购 |
一、交货地址:**晋****公司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固定总价合同,除双方协商增加的内容以外,不予调整。 二、资质要求: 仅允许生产厂家参与报名 三、售后服务: 1、硬件服务 出卖人按合同要求,对产品质 量问题负全责,自产品验收合格使用正常之日起质保1年,质保期内存在质量问题的,质保期自出卖人更换、修复质量缺陷后重新计算 。质保期届满后对仍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产品,因设计、制造、材料等内在质量缺陷造成买受人损失的,买受人仍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2、软件服务 (1)一般性故障,只要收到矿方的函电,2 小时内将及时答复;如遇矿方不能排除的故障,4-24 小时派人赶赴现场服务。 (2)在合同签订后,厂家需派遣技术人员到现场踏勘,进行免费的培训指导矿方人员做好施工前的设计及现场准备工作。到货后,按矿方要求日期派遣有经验且身体状况良好的工程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负责培训矿方人员对系统的维护和操作;保证操作人员能够独立、熟练操作,并能排除设备异常,后续系统技术维护厂家需免费提供技术支持。 (3)系统终验通过之日起,中标方负责1年质保期内,免费包修服务;在质保期内,系统因设计、质量等原因引起的系统损坏、出现事故、运行异常情况,均应由中标方免费为买方及时修正,修复正常运行后,其相关部件质保期**1年。 四、供货时间规定: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 五、付款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后供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13%(若国家相关政策对税率有所调整,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原不含税价格不变)。验收合格并挂账后,甲方视资金情况支付货款,最迟三年内以现汇、承兑或信用证等方式结清合同货款。挂账金额扣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由甲方系统部门办理质保金转应付账款手续,且经甲方验收认可后陆续支付给乙方(不计利息)。乙方未先行提供发票或未按甲方要求办理挂账手续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 六、运输方式: 供方负责铁路或汽车运输,卸货地点由需方指定。运费、安装费包含在价款中。 七、交货地点: ****集团****公司指定地点。 八、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 九、包装要求: 符合国家运输包装及设备包装标准的要求,包装物不返还,费用由供方承担。 十、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 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质保期一年。 十一、中选方案: 整包中选。整包中选要求至少三家供应商报价无漏项,否则按项中选。 十二、供应商违约规定: 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12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6-12个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采购项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禁止 其参与平台业务 3-6个月; 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个月; 7.供应商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36个月; 8.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 **处罚期限,最长 3 年。 9.供方每延迟交货一日,须向需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的违约金,供方所交付的产品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需方限期供方整改,供方仍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需方的实际损失。 十三、****集团监督电话及电子监督邮箱: 南煤集团监督电话:0353-****241 晋****公司电子监督邮箱:****@163.com 十四、合同签订主体: ****集团和****公司四、技术条款: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
仅允许生产厂家参与报名、报价七、资质要求:
| ******公司 | 未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