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02日 09:0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受**** 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9.30烈士纪念日”纪念邮册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9.30烈士纪念日”纪念邮册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怡、刘滢
项目联系电话:0591-****825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省**市**区盖山镇**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2号楼2层220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美、****617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怡、刘滢、0591-****8256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9.30烈士纪念日”纪念邮册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采购文件第四章。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 合同包 | 计划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 包1 | “9.30烈士纪念日”纪念邮册项目 | **** | ******一中路73****分局综合楼整座 |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根据榕财采[2021]52****财政局****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中相关附件),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特此说明。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购买协商文件时间及地点:2024年9月2日起至2024年9月4日,每天8:30-12:00,14:3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购买协商文件地点:****(地址:**市**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7、协商文件售价:每套 150元,若邮寄或电子文档,需另加50元,协商文件售出一概不退。****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报名或未购买协商文件的参与者将被拒绝。供应商可直接到****购买协商文件,若有异地购买协商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公司电子信箱(****@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协商文件发送事宜。
二、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5日 15: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附1:账户信息
| 保证金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 |
| 开户银行:****银行**鼓屏支行 | |
| 账号:1300 3101 0400 15896 | |
| 报名购买单一文件 及招标服务费账户 | 开户名称:**** |
| 开户银行:****营业部 | |
| 账号:1170 1010 0100 0032 02 | |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2.6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