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随机抽取西湖公园管理处办公楼、南大门东侧建筑加固项目加固后鉴定单位“阳光作业”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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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处办公楼、南大门东侧建筑加固项目加固后鉴定单位选择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阳光作业”相关规定,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上述项目的鉴定单位。现诚邀有意参加本次随机抽取的鉴定单位前来报名。

1. 建设项目简况

1.1 工程项目名称为:****管理处办公楼、南大门东侧建筑加固项目加固后鉴定

1.2 建设业主:****

1.3 项目地点:**市**公园

1.4 资金来源及造价:财政拨款,约7.98万元。

1.5 工程内容:****管理处办公楼(面积约为2060㎡),**公园南大门东侧建筑(面积为395㎡)两座建筑加固后的使用性鉴定、抗震鉴定、安全性鉴定。

1.6 工期要求:****管理处办公楼、南大门东侧建筑加固项目开始至出具合格有效的加固后鉴定报告为止。

1.7 工程费用的计价标准:以7.98万元为控制价,实际鉴定费用按32.5元/㎡*实际面积计算。

1.9 技术参数及要求

1.9.1根据相关规定,对加固后的建筑进行使用性鉴定、抗震鉴定、安全性鉴定(包含加固设计图纸复核、加固构件鉴定质量检测、加固后地基基础及上部结构工作状态检查、加固后结构承载能力复核验算、加固后可靠性鉴定评级及抗震鉴定等)。

1.9本项目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鉴定单位不少于三家(含三家),否则将不进行抽取,重**排阳光运作。

2.项目实施方式

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合格及以上标准)等要求。

3项目相关事项

3.1工程费用的结算:****管理处办公楼、南大门东侧建筑加固项目完成,鉴定单位出具合格有效的加固后鉴定报告,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市财政局批复,财政资金到位后15日内支付全额鉴定费,支付时鉴定单位需提供等额发票。

4.参加抽取条件与所需材料:

4.1参加抽取条件

参加报名的鉴定单位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4.1.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鉴定单位;

4.1.2同时具备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鉴定所需的资质或具备**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类检测资质。

4.2参加抽取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4.2.1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2.2资质证明材料;

4.2.3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法人授权书原件 (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法人授权书);

4.2.4以上资格审核材料均为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装袋密封并加盖骑缝章,抽取前检查材料时需提供原件备验;

4.2.6报名时间:由报名单位于2024年9月19日09:00——9:30现场报名,报名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原件备验)、单位授权委托书。

4.3公告时间与咨询电话

4.3.1公告时间:2024年9月10日-2022年9月14日

4.3.2咨询人:江工、林工 联系电话:****7562

5..随机抽取

5.1随机抽取的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4年9月19日9:30

地点:**市**公园办公楼会议室

5.2抽取方式

5.2.1抽取**行报名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预选鉴定单位方可参加随机抽取;

5.2.2符合报名条件入围的鉴定单位随机抽取对应的球号;

5.2.3在对应的球号中随机抽取一家预选鉴定单位。若中标单位弃权,则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5.3保证金交纳的时间

交纳时间:参加报名的鉴定单位应于2024年9月19日9:30前以现金方式将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信封封好,投标代表签字并加盖密封章)为投标保证金。

5.4随机抽取完毕并经****纪检员确认无误后即当场确定鉴定单位。

5.5保证金的退还:

5.5.1在随机抽取结果确定后,未入围预选本次建设项目鉴定单位的其它鉴定单位,当场无息退还保证金;确定鉴定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不予以退还,转为履约保证金;

5.5.2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单位应提供招标单位开具的收据原件。

5.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有权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人有串标、套标、围标、干扰现场投标秩序或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招标法律法规行为的;

②投标人提供不真实的或伪造相关竞标资料的;

③中标候选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拒绝签收中标通知书而放弃中标资格的。

5.7公示地点:****园林局网站、****政务公开栏。

5.9公示期

公示期:2024年9月19日-2022年9月25日

举报电话:****3656

5.9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单位五个工作日内应与建设单位签订鉴定合同,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5.10本次****公园管理处办公楼、南大门东侧建筑加固项目加固后鉴定阳光作业由“********小组”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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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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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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