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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院部**房107-108实验室恒温恒湿改造
终止合同包:合同包1
终止原因:供应商对技术性条款无实质响应;
本项目在评****小组对供应商符合性评审错误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小组、询价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要求,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向同级财政部门书面报告后按照废标处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名称:****
地址:**省**市**区屏东路9号
联系方式:****5636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北路68****花园3号楼1层04店面
联系方式:183****565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少勇
电话:183****5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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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