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中心综合业务科(室外建筑材料、保温材料、基础油)类物资采购(遴选供应商)项目(E13、E15、E17、E18包三次)入围候选供应商公示
****受****的委托,对“2024****中心综合业务科(室外建筑材料、保温材料、基础油)类物资采购(遴选供应商)项目(E13、E15、E17、E18包三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招标人为****,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入围候选供应商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2024****中心综合业务科(室外建筑材料、保温材料、基础油)类物资采购(遴选供应商)项目(E13、E15、E17、E18包三次)
招标编号:****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公告日期:2024年8月19日
三、招标明细:见原招标公告
四、评标信息及结果公示
评标日期:2024年9月10日
评标地点:****东楼三楼303室
评分办法:综合评估法
| 包号 | 名称 | 入围候选供应商 |
| E13 | 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等 | 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未开标 |
| E15 | 高温离心玻璃棉管壳等 | 投标人不足三家,未开标 |
| E17 | 烧结多孔砖等 | 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未开标 |
| E18 | 陶瓷砖等 | 上****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 佛****公司 (排名不分先后) |
五、公示期:本项目公示期自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13日17:30;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入围候选供应商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文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或者采用电子文件的方式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电子邮箱,并以异议函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招标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六、公示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区**大道中段
联系人:梁彬 联系电话:133****0007
邮箱:****@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集团****中心106室;
联 系 人:李建红 赵**
三部电话:0375-****573 0375-****570
电子邮箱:****@163.com
财务电话:0375-****620
财务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