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专业分包1标段(马场镇区)招标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10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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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区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专业分包1标段(马场镇区)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受****的委托对贵**区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专业分包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区马场镇、高峰镇。

2.2 建设内容:贵**区 2024 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建设面积 0.5 万亩,其中马场镇 0.3 万亩,高峰镇 0.2 万亩。

2.3工期:10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括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交付使用、保修所必须或附带完成的相关工作。

2.5标段划分:贵**区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专业分包1标段(马场镇片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凡**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4 投标人可同时对两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只能中取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 年9月10日09::0时至 2024年 9月14 日17:00时;

4.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市**南路**大厦19楼2号);

4.3.招标文件领取方法:法定代表人获取的持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代理人获取的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资质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进行现场获取。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9月20日时14:30分前递****酒店7楼3号会议室面交****。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蟠桃宫经营业务用房**10楼

联系人:李工

电话:176****0394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南路**大厦19楼2号

联系人:陈杰

电话:158****7663

监督部门:****

监督电话:199****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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