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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医院 的变更登记申请,我委受理了该申请,已进入审批程序,按照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相关要求,现将拟变更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 ****医院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俞洋 ( 李成存 );
拟增加诊疗科目: 精神科;临床心理专业 / 疼痛科 /*** 。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 5 个工作日内,****卫生健康委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实名。
联系 电话: 0514 — ****8707 (市卫健委政策法规处) ;
联系地址:**市维扬路 268 号 (政策法规处) ;邮编: 225012 。
****委员会
20 2 4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