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龙凤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青龙湖海绵元素完善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10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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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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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青**海绵元素完善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青**海绵元素完善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 **省**市**区**镇保田村新村屯 744,600.6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青**海绵元素完善项目):

工程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青**海绵元素完善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花园787平方米,增加混凝土管线DN500,79米,混凝土管线DN300,75米,雨水检查井5座,溢流式雨水口6座及相关绿化。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工 唐玉倩 中华人民**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黑223********17994 744,600.62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宏波、符洪奎(采购人代表)、郭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7500元。由中标(成交)单位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报价时必须考虑并包括此部分费用),否则成交通知书不予发放,由于延迟领取成交通知书导致的后续事宜由成交单位自行负责。 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放后即视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任务结束,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提出弃标或采购人原因取消项目后续工作的或其他原因导致的项目取消的,招标代理费不予退还,供应商自行考虑此费用损失及风险,由此引起的责任由采购人及成交单位双方解决,与采购代理机构无关,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即为同意此约定。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青**海绵元素完善项目 0.75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青**海绵元素完善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 通过 通过 83.00 3.00 8.28 94.28 1 1
黑****公司 通过 通过 80.67 3.00 10.00 93.67 2 2
**市福霖****公司 通过 通过 79.67 3.00 8.24 90.91 3 3
******公司 通过 通过 79.00 0.00 8.22 87.22 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凤二路28号

联系方式:137****71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高新区新风路4-9号**服务外包产业园B-11座316房

联系方式:189****07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189****0729

****

2024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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