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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2:
| **** | ****园区三色路199号1栋2单元10楼 | 149,000.00元 |
合同包2(包二):
货物类(****)
| A****9900 | 其他食品加工设备 | 牦牛酥油生产技术地方标准化体系建设 | / | / | 1(项) | 149,000.00 |
李忠军、赖永华、杨大春、黄晓龙、李志刚(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本加合理利润,参照中华人民共****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法规〔2015〕299号)文件,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2: 0.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本项目是属于服务招标,无品牌及规格型号。
名称:****
地址:**县高城镇幸福西路127号
联系方式:0836-****345
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天府三街218号1栋1单元3A层2号
联系方式:028-****4919
项目联系人:丁可佳
电话:028-****4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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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