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市智慧与绿色交通体系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配套电力设施—**市充电桩项目配套10KV专线线路工程 | 招标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
| 建设单位 |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工程线路从220kV马头站出线,从220kV马头站10kV备用间隔出线,往****电站外侧,在往西敷设至迎宾大道,再往北侧沿迎宾大道右侧敷设至迎宾大道与铝城大道交叉路口,再往西沿铝****体育馆路口,路径长约为3.25km。敷设10kV交联聚乙稀电力电缆ZA-YJV22-8.7/15kV 3×300电缆3.55km,沿线**电缆分接箱6台,****体育馆充电桩旁,**6间隔户外开闭所1台,**过路电缆顶管8管,路径长约为0.63km,**4层2列行车电缆排管,路径长为2.62km,**4层2列电缆井共58座。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9月9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市****服务中心3****交易中心开标厅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9月10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9月13日 | ||
|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鼎源****公司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鼎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 | ||||
| 投标总价 | ****5136.00元 |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电力行业相关验收标准 | ||
| 项目经理 | 甘超为(注册编号:桂245****09929;身份证号:452502********0334)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陈奕霖(证号:桂**C3(2024)****123;身份证号:452624********3325) 陆锋(证号:桂**C3(2014)****697;身份证号:452624********0037)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无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华臻****公司 | |||
| 单位资质 |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 | ||||
| 投标总价 | ****2329.00元 |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电力行业相关验收标准 | ||
| 项目经理 | 黄胜重(注册编号:桂245****37036;身份证号:452623********2719)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承能(证号:桂**C3(2014)****541;身份证号:452623********2713)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无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 | ||||
| 投标总价 | ****0277.00元 |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电力行业相关验收标准 | ||
| 项目经理 | 唐萍华(注册编号:桂245****00016,身份证号:452332********2420)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周诚涛(证号:桂**C3(2024)****651;身份证号:452126********0319)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无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www.)、**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bsggzy/)、******建设局(http://zjj.****.cn/)上发布。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市建设工程招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6-****84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