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禹会区环境卫生管理所采购多功能抑尘车项目采购结果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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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多功能抑尘车项目采购结果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多功能抑尘车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9月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因收到投标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经采购人确认,质疑事项成立。现依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重新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现将中标人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1.供应商名称:****

2.供应商地址:**省**市**经开区菱湖路2号富邦国际产业园Q1

3.中标金额:58.45万元

4.供应商的评审报价:58.45万元

5.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多功能抑尘车

品牌:宇通

规格型号:YTZ5181TDYT0D6

数量:1辆

单价:58.45万元

更正日期:2024年9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或者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涂山路369号

联系方式:0552-****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路1000号

联系方式:0552-****7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芦耀堃(采购人),王子为(项目负责人)

电 话:0552-****068、0552-****736

附件

1.中标人响应表、分项报价表

附件信息: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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