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审批
河南-三门峡-灵宝市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10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02 17:16

灵政土公告〔2024〕25号

我市2024年8月1日取得**市2024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2024年7月30****政府以豫政土〔2024〕698号批准征收集体土地18.2374公顷。****政府批准的《关于**市2024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市2024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面积及用途

征收豫灵镇上屯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土地18.2374公顷,共计18.2374公顷。该批次用地拟作为工矿用地(18.2374公顷)项目建设用地。

三、征收土地补偿

1、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依据《****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3〕28号)和《******保障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92号)规定标准执行。

2、地上附着物补偿及青苗补偿费依据《****政府关于印发**市国家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三政〔2013〕66号)及征收土地报批前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协议》、《青苗及附着物补偿协议》据实补偿。

四、被征地农户安置途径

安置途径采取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的方式进行妥善安置。

五、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不服的,****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八月一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