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递交时间:2024-09-10 14:40
| 90天 |
| 180,000元 人民币 |
| 18,430,000元 人民币 |
| 综合评估法 |
| 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中附件: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审查评分标准中“企业上五年获得副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设计部分奖项,每一项得3分,满分6分。获奖工程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落款日期为准。” 现修改为:“企业上五年获得副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设计部分奖项,每一项得3分,满分6分。获奖工程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落款日期为准。注:房建类项目只认可房建类奖项。” 2.原招标文件中: 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中“上五年获得副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设计部分奖项,每一项得3分,满分9分。获奖工程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落款日期为准。” 现修改为“企业上五年获得副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设计部分奖项,每一项得3分,满分9分。获奖工程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落款日期为准。注:房建类项目只认可房建类奖项。”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fyq已更新,请以最新版本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