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6日,****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人民法院”)作出(2024) 粤16破申10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以下简称“金盛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8月16日作出(2024)粤破申3号《决定书》,指定****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有效整合**,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维护和保障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和清算工作安排,管理人决定采取市场化竞争方式公开招募和遴选香江名府二期项目续建投资人。现就招募和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金盛公司概况
****于2006年10月13日成立,企****公司****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6161210,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钟伟科,住****开发区,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书经营);钢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续建项目概况
****法院阅卷取得的文件了解到,香江名府项目位于紫城镇**大道西下河村城**业区,由****负责开发,于2016年9月开工建设,由施工单位****总承包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6680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00775平方米,共19幢,分二期开发建设,其中一期已交付,二期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香江名府项目二期项目中有6幢(12#、15#、16#、17#、18#、19#幢)房屋于2021年8月13日取得预售许可证,预售证号:紫房预字第202110号,其中:12#、15#为31层,16#、17#、18#、19#为32层;建筑面积129095.6平方米,套数为761套。其中住宅建筑面积88034.12平方米,682套,商业建筑面积6333.61平方米,79 套。
2.香江名府二期项目未完善工程项目
(1)土建工程(外墙、楼梯步级、地面、地下室和首层车库楼地面、二层房面、商铺墙柱面、架空层柱面、天花)完成约 93%;
(2)水电安装工程(由于单价未确定,未签合同现场已施工)完成约50%;
(3)土**装工程;
(4)人防工程;
(5)防雷检测;
(6)电梯采购(电梯已制作完成待付款后发货);
(7)电梯安装:未进场;
(8)电梯保养:未进场;
(9)第三方测量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权籍测量(售楼面积-包括预测、实测)、车位测量、人防验收测量);
(10)沉降观测工程(按节点支付);
(11)铝合**窗及栏杆工程(主楼完成约60%);
(12)智能化系统工程(未进场);
(13)人防设备施工安装工程完成约10%;
(14)防火门安装工程完成约30%;
(15)消防安装工程完成约20%;
(16)商铺外立面装饰工程;
(17)室外排水工程;
(18)变频供水系统工程;
(19)市电引入及高低压配电系统工程;
(20)园林绿化工程;
(21)入户大堂及电梯前室装饰工程;
(22)车库地面金刚砂及车位交通设置工程;
(23)天然气安装通气工程;
(24)零散工程。
上述工程****公司申请破产清算资料的数据,且属于阶段性数据,可能与实际情况有出入,亦可能因债权确认、诉讼判决等各因素产生变化,具体以现状为准。
三、招募目的及招募原则
1.本次招募续建投资人旨在引入实力雄厚的开发建设单位带资完善香江名府二期项目后续需完善的工程建设,通过对香江名府二期项目续建,实现投资人、债权人、职工、债务人和出资人等各方共赢。投资人需要足额、及时提供增量资金和**,协调推进和统筹完成香江名府二期项目续建工作,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建设、竣工验收和房屋交付,并配合管理人进行破产财产的变价、分配工作。
2.本次续建投资人招募工作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对全体意向投资人(以下简称“意向投资人”)进行。
四、招募须知与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须知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自行调查工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
3.意向投资人须自行调查了解情况,****住建局等机构了解情况,现场勘察,对剩余工程量进行造价概况等方式对拟建工程进行全面调查了解。意向投资人可根据自身安排,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调查工作。
4.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二)报名条件
为实现对香江名府二期项目续建的顺利实施,对投资人的资质、能力和经验有较高的要求,以保证续建工作顺利进行,报名参选的意向投资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并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
2.意向投资人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意向投资人应当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续建投资,并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需以一个投资主体的身份参与招募和遴选,并需明确牵头意向投资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当符合全部报名条件。牵头意向投资人作为联合体的负责人,具体负责联合体参与招募和遴选的各项工作,一经确定后,未经管理人许可不能更换。牵头意向投资人未通过管理人初步审查或未经管理人许可退出本次招募的,视为联合体未通过初步审查或退出本次招募。
5.意向投资人应当符合有关开发、建设管理职能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不具有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院要求不适宜参与续建投资的其他情形。
五、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
为保证清算工作高效完成,意向投资人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将报名材料按照管理人的要求一式3份提供,每份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和骑缝章装订成册,并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拷贝至U盘,一并现场提交或邮寄至管理人指定地址。报名截止日前,意向投资人应将报名材料加盖公章并扫描后以PDF文件的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管理人指定的邮箱(同时附邮寄纸质材料的邮寄面单)。前述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报名期限。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市**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42楼****事务所
(2)电子邮箱:shenhuisz@grandall.****.cn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沈律师,150****6664;李女士,190****4211
(4)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及报名承诺函。
(2)意向投资人应当提交股****公司****机关决议(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3)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历史沿革、主营业务、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
(4)如为联合体参与报名,需要提供联合体内部相关协议或说明文件(由全体联合体成员加盖公章或签字捺印),介绍各自角色、权利义务、分工及职责等情况,并明确联合体牵头意向投资人,由牵头意向投资人负责提交报名材料、支付保证金、投资款等。管理人的相关通知等发送至牵头意向投资人,即视为已通知联合体投资人。
(5)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6)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意向投资人若存续3年以上,应当提供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存续3年以下(含),应提供全部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提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7)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的证明文件,例如银行存款证明等。
(8)载明意向投资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送达信息的文件。
(9)****公司破产清算、香江名府二期项目情况予以保密的承诺函。
(10)意向投资人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证明材料。
(11)管理人认为有必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上述报名材料每份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和骑缝章装订成册,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如为联合体报名的,上述报名材料每份均应加盖全体联合体成员的公章和骑缝章装订成册,并由全体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意向投资人未按照管理人的要求提交完整准确报名材料,且不予补正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视为意向投资人撤销报名。
(二)初步审查
在意向投资人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后,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以及是否符合招募条件等进行初步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该意向投资人(若为联合体的,向牵头投资人发送)。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有权通知补正并给予三天的补正期,但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期间不因对报名材料的补正而**。
管理人将向通过初步审查的意向投资人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支付保证金通知书》****银行账户信息,意向投资人需在《支付保证金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银行账户现金支付保证金人民币35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佰伍拾万元整)。未按时支付保证金的,视为撤销报名。
在意向投资人按时、足额支付保证金后,管理人将向意向投资人另行通知后续的工作安排以及需要进一步提交的《续建投资方案》等材料要求。同时,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开展背景调查,核查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条件。如经调查意向投资人条件与报名材料不符,管理人将在遴选评审阶段予以充分提示。
(三)提交投资方案
完成报名程序的意向投资人须自行或委托****和香江名府二期项目开展调查了解工作,并自行承担其开展调查了解所需的一切费用。
完成报名程序的意向投资人应当于2024年10月30日前,通过邮寄或现场送达方式向管理人正式提交具有可操作性的、用印且密封的续建方案和总投资金额报价。前述提交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提交期限。
(四)续建方案和总投资金额报价的要求
香江名府二期续建项目的投资方式为共益债投资,总投资金额在破产程序中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共益债权,意向投资人在《续建投资方案》和总投资金额报价中须明确以下内容:
1.复建施工方案
含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选任及条件,办理复工手续期限,各项时间节点,施工工期,工程计价标准,工程进度款支付及比例、决算方式、剩余款项支付等内容,并明确以下时间节点和内容:
(1)达成复工条件的时间;
(2)正式复工时间;
(3)竣工验收时间;
(4)交房条件和时间;
(5)未达到方案时间节点的投资收益调整及补(赔偿)方案;
(6)其他承诺。
2.总投资金额报价
(1)总投资金额:总投资金额为包干金额;
(2)借款利率、利息起止时间、支付节点、还款期限以及还款方式(如因投资人未按方案明确的时间节点完成时不得计算利息)。
3.日常管理方案。含是否解决一、二期历史遗留问题,交房办证、协助清偿债权。
4.其他投资人认为需要明确的内容。
(五)中选投资人的确定
1.续建方案和总投资金额报价提交期限届满后,最后确定中选投资人。
****法院申请摇珠,选定机构做工程预算,以预算价格作为总投资金额,总投资金额、连同中选投资人的续建方案经债权人会议****人民法院批准。
2.中选投资人续建方案和总投资金额报价经债权人会议****人民法院批准后,****公司与中选投资人协商并签订协议。
3.若本次招募未确认中选投资人的,****法院确定是否进行后续轮次招募。
中选投资人须按照续建投资协议的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若未按时签署续建投资协议或缴纳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管理人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其续建投资人资格,没收其保证金、另行确定续建投资人等措施。
(六)保证金的处理
未中选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相应结果通知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已缴纳的保证金。
中选投资人,其缴纳的保证金在其续建方案和总投资金额报价经债权人会议****人民法院批准后,如中选投资人拒绝按照其续建方案和总投资金额报价内容签订续建协议的,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中选投资人签订续建协议后,其缴纳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如中选投资人未按照续建协议的约定支付投资款或违反续建协议的,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募和遴选续建投资人事项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续建投资人招募,意向投资人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则视为对本公告内容和要求无异议,且不会基于管理人行使前述权利而进行任何主张。
七、风险提示
1.本公告不构成要约,本公告中所披露的相关信息仅是管理人为让全体意向投资人初步了解债务人基本情况,并不完整、准确和全面,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调查了解的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同时应对知悉的相关信息保密。
2.本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及风险仅供参考,意向投资人应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