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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西****水厂集中供水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对**市西****水厂集中供水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4 最高投标限价为****70500.00元,其中:工程费用****10700.00元,工程设计费 797500.00万元,预备费为****300.00万元(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最终工程费用以财政预算评审、结算评审结果为准;现更正为:最高投标限价为****70500.00元,其中:工程费用****10700.00元,工程设计费 797500.00元,预备费为****300.00元(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最终工程费用以财政预算评审、结算评审结果为准。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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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1日
附件: 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