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3〕203号)、《**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第二批)实施方案》、《****关于做好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我县需遴选一批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2024年第二批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现将有关遴选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上级下达我县2024年第二批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资金20万元,完成油菜“耕、种”环节托管服务3174.61亩,其中:中城镇900亩(其中:绍廷村300亩,良姜村400亩,回望村200亩),**镇互助村500亩,板栗镇774.61亩(其中:中坝村390亩,**村384.61亩),新滩镇银厂村500亩,会仪镇三渡村500亩。服务费用为290元/亩(其中财政补贴63元/亩)。
二、遴选条件
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因我县第一年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此条件可适当放宽);二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专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等基础条件;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信誉;四是主动录入中国农服平台名录库,能够接****管理部门的监管;五是服务组织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六是能够按照农作物生长季节及时完成各环节生产作业任务。
三、遴选程序
县级发布遴选公告→各镇进行广泛宣传→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进行申请(申请表见附件)→各镇对申请的服务组织进行初选→择优初选出的服务组织推荐到县级农业农村→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综合评定→对评定出的服务组织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行文确定服务组织。
四、相关要求
有服务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于2024年9月18日前向各镇提交服务申请及相关佐证资料,各镇于2024年9月23日前将初选出的服务组织择优推荐到县农业农村部门。
联系电话:087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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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