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濉溪镇人民政府濉溪镇旱厕改造工程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1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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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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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旱厕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镇旱厕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花园二期50栋101号

成交金额:800000.00元

评审总得分:82.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镇旱厕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施工范围:******镇旱厕改造工程采购项目,位于濉东、闸东、南环、郭楼桥、**、烈北、濉西7个社区,共计老旧旱厕9所。现参照**县城管部门厕所改造、管护标准维修改造。主要包括:拆除工程、土石方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工程、钢筋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面装饰工程、外墙真石漆、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瓦屋面、化粪池、人工转运、建筑运输、照明工程、太阳能路灯、防雷接地工程、给排水工程、雨水排水工程等内容。(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90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浩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05724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灿、姚胜利、张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费等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计取,共计21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质疑”功能)或线下(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2、提交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投诉,电话:0561-****93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淮海路185号

联系方式:187****8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御溪美景22栋

联系方式:184****63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芹

电话:184****6322

十、附件

1.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磋商响应函

4.二次报价函

附件信息:

附件(5)
招标项目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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