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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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市**新区大港港兴街121号固定资产全部权益和土地使用权
****
挂牌价: 2,053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4-09-12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4-10-15
账户名称
| ****中心有限公司 | 银行账户
110********782 |
开户银行
| ****营业部 | 支付行号
316****00027 |
标的名称
| **市**新区大港港兴街121号固定资产全部权益和土地使用权 |
资产类别
| 房产类 | 标的所在地
****新区 |
评估机构
| 同致信德(北****公司 | 评估基准日
2024-05-31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人民政府****委员会 | 类型
备案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09-05 |
评估值(万元)
| 2052.94 | 账面价值(万元)
5925.65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其它披露内容
| 1、标的情况详见《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 2、标的无权属纠纷、无诉讼、无查封、无抵押、无担保、无占压等情况。 3、转让方本次拟转让房屋面积为房屋证载面积,估价对象现状为在原有证载房屋的基础上进行了整体大修、局部翻建,其建筑结构有所变化,门卫室43平米不在房屋证载面积,受让方需认可转让面积及拟转让房屋现状。 |
房产类
资产一
坐标位置
| **市**新区大港港兴街121号 |
楼盘名称
| 类型
房产 |
租赁合同编号
| 津(2018)**新区大港不动产权第****833号 |
计租面积(m2)
| 4016.17 | 设计用途
非居住 |
土地面积(m2)
| 23806.7 | 设计用途
工业用地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出让 | 土地面积是否共用
否 |
楼层
| / | 附属设施
/ |
位置信息
| **市**新区大港港兴街121号 |
周边配套
|
小区介绍
|
户型介绍
|
|
其他类
资产二
类别
|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管道和沟槽、机器设备、电子设备 |
标的描述
| 详见《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管道和沟槽、机器设备、电子设备明细表》 |
|
标的是否有租赁
| 否 |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否 |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 否 |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 否 |
转让方名称
| ********公司 |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 **市******园区 |
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李相杰 | 成立日期
2003-07-09 |
注册资本
| 16,000万元(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公司 | 所属行业
金融业/资本市场服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 911********202983C | 经营规模
小型 |
经营范围
| 基础设施投资、公共设施投资;建筑材料、长丝、短丝、五金、石化机械设备、钢材、水蒸气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国资监管机构
| 市级国资委监管 | 监管机构属地
****新区 |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
111********5679417 |
批准单位
| **** | 批准日期
2024-06-28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文件 | 批准文件名称
研究********公司闲置地块及资产盘活事宜 |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9-12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4-10-15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付清 |
价款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时,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评估报告及该报告和相关文件、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所涉及的现状、过户、未来规划等相关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标的状态的实地踏勘看样,且认可标的配套设施及现状。并依据相关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资产转让公告之内容,并已到相关权属变更部门咨询了解标的资产转让相关政策,满足政策要求。受让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权”)及转让方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以转让标的的现状、瑕疵及所存在的风险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对转让方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受让方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二、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前须提前联系预约现场踏勘事宜,并在受让****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供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函》。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转让方在预定时间实地看样,没有预约的意向受让方谢绝入内,转让方不予接待。(现场踏勘联系人:何国杰 ,电话:138****7677)。 三、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权)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附件的书面材料,并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产权专用结算账户,按照规定办理受让登记并支付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意向受让方。 四、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产权指定账户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照**产权相关规定原额原路径退回。 五、最终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于《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专用结算账户。 六、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通过**产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竞价保证金或已由交易保证金、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款项,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1)意向受让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存在虚假、不真实、不具有效力等情形; (2)意向受让方已获得受让资格且交纳了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 (3)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不参与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时,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 (5)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6)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 (7)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支付交易价款和应承担的全部费用的; (8)其他违反本次产权转让其他公示条件及**产权交易规则的情形。 七、受让成功后,受让方需自行办理权属过户全部相关事宜,转让方在一定程度上进行配合。 八、本项目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九、本项目在办理变更、过户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税费,标准按照国家和标的所在地的相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分别承担,凡没有明确规定的相关税费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十、此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 否 |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10 |
****银行保函
| 否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