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高新区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开发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11日 12:47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刘羊城、张俊彦、陈 琪(采购人代表) | ||
| 总成交金额 | ¥29.70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宇晴、何丹萍、林鹭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6679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排涝站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琪0591-****708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宇晴、何丹萍、林鹭0591-****6679 | ||
| 附件1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高新区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镇邱******中心3号楼一层A1区
中标(成交)金额:29.****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 | **高新区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 **高新区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 根据《**高新区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编制方案》中的实施要求,对**高新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进行实施治理。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如果因为农作物季节问题可延后交付) | 根据磋商文件及行业标准实施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羊城、张俊彦、陈 琪(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①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方式: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银行转账、电汇、汇票等非现金方式支付。(3)招****银行账号:开户名:**** 开户行:****公司****营业部账号:117********0458598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各供应商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政策性价格扣除情况:**兴****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均在响应文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小组评议,均符合磋商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条款规定,对其报价给予15%的价格扣除幅度,并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部分评审。
3、采购结果确**期:2024年09月11日
4、成交人:****,评审总得分为:92.56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排涝站
联系方式:陈琪0591-****70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
联系方式:陈宇晴、何丹萍、林鹭0591-****66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宇晴、何丹萍、林鹭
电 话: 0591-****6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