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招标公告中3.1.1 资质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变更为:3.1.1 资质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原招标公告中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变更为: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资格;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原内容为: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 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信 誉 要 求 : 未 处 于 财 产 被 接 管 、 冻 结 、 破 产 状 态 ,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http://www.****.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 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本 项目前期咨询单位(项目建议书、概算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2 家)。
变更为:(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信 誉 要 求 : 未 处 于 财 产 被 接 管 、 冻 结 、 破 产 状 态 ,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http://www.****.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本 项目前期咨询单位(项目建议书、概算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资格;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2 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43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原内容为:“定标委员会构成:5 人,定标委员会应当从招标人定标成员库中随机抽取确定。招标人 (不含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可以从本单位直 ****委员会成员,但****委员会成员总 数的三分之一”
变更为:“定标委员会构成:5人或5人以上单数,定标委员会从招标人单位中产生”
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 年 9 月 18 日 9 时 00 分标书代写
变更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 年 9 月 26 日 9 时 00 分标书代写
**祥百****公司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