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农办发[2024]71****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农办发[2024]6号)文件精神,根据我县实际,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承担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聚焦乡村振**现代农业发展人才需要,为规范、有序、高质量推进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采取培训机构自主申报,资料评审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遴选的原则。
二、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教育培训资质,有多年农民培训工作经验,能够根据文件要求提供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培训方案、教学管理方案。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能够提供资金使用计划。
3、具备满足开展农民教育培训的固定办公场所、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有稳定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培训机构要聘请在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高素质农民师资信息库中注册的老师授课,具有开设涉农专业教育和农民教育培训的经验,以及进行后续跟踪指导和服务的组织能力。
4、愿意在高素质农民培训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并具有实行信息化管理的条件,有做好精品课件、录像、编辑整理工作,完成线上线下融合培训的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按要求、按时完成年度培训任务并及时报送有关资料。
5、培训机构上一年度培训学习不达标或验收不合格的,有出现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等违规行为的培训机构不得承担培训任务。
6、能为培训学员办****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机构优先。
三、申报时间及认定程序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标书代写
请具备以上申报条件、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申请报名,申报资料包括:申报表、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培训资质证明、机构简介(含师资情况、实训基地情况、从事农民培训经历证明材料等)、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文件和有关开展农民培训证明材料等。对初审合格的培训机构组织评审,择优认定5家机构承担培训工作,并将认**果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培训协议。
申报资料纸质版送至****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
联系人:高峰 186****4666 何芳181****8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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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