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公安厅制证中心车间维修项目补充事项公告(一次)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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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中心车间维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9-0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本次补充说明内容并不影响响应文件编制,其他内容不变: 一、商务部分 1.项目名称:****中心车间维修项目 2.施工地点:****中心车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元)****321.26元。 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签订合同后40日历天。 7.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8.投标报价:供应商报价必须含材料费、人工费、保险费、利润、税金等所有可能涉及的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本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评审过程中有提交最终报价的环节,成交后须提供成交价的控制价及工程量的成果文件。 9.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付8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20%。 二、技术部分 ****中心车间维修改造。详细内容详见附件: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中心过渡生产问题,在施工过程中合理规划施工时间、施工步骤等,避免使制证车间产能下降,要求如下: 1.三日内完成设备过渡搬迁; 2.过渡生产环境无尘标准需达到制证标准; 3.过渡生产设备配重在制证大楼配重规定范围内; 4.过渡生产设备配电环境应满足过渡生产设备用电; 5.过渡生产设备内网环境应满足过渡生产设备网面板充足; 6.过渡生产设备气源环境应在过渡生产中保持充足。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 2024-09-11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中路86号

联系方式:0951-****3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金****商务中心B座4楼

联系方式:132****698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马洋

电话:0951-****353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吕罕斌

电话:132****6987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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