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3竖井工业场地边坡治理工程(重)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723竖井工业场地边坡治理工程,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建设地点:**市**县大厂镇
建设规模:****723竖井工业场地边坡治理工程,主要包括挡土墙拆除、**抗滑桩(共108根桩,其中机械挖孔桩54根、人工挖孔桩54根)并采用冠梁进行连接、**截水沟、**挡土墙和围墙等,因施工区域周边存在重要构、建筑物,施工期间需对挡墙、边坡及重要构、建筑物进行监测(为了施工安全,施工期间需对边坡进行监测:(1)监测方式:采用全站仪、GPS或其他可行的监测工具进行监测;(2)监测频率:施工过程宜24小时监测1次,发现变形迹象时宜12小时监测一次,变形活跃时应跟踪监测;若连续雨天施工时,宜12小时监测1次,并应适时跟踪监测和巡查;(3)汇报频率:监测结果每天汇报一次,具体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招标控制价:****178.36元,其中暂列金额82457.53元(不含税为75649.11元)
要求工期: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具体以监理或发包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起算,至承包人按约定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期限为止。实际完工日期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 业绩要求:要求提供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完成过50万元以上的边坡治理工程,提供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等证明材料。
3.3 财务要求:要求投标人近3年每年财务状况不亏损,提供近2021年、2022年、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为公司自成立以来每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4 信誉要求:
3.4.1 ****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4.2 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n)查询结果为准)。
3.4.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或信用中国(www.****.cn)无行政处罚信息(指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行政处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以及不得被列入广****集团或****审慎交易名单。
3.5 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具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9日,每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时间,现场报名不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进行现场或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19日18时00分。
4.1 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到**市**区体强路12****中心A座8楼805****管理部进行报名,请提交联系人、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及报名资料(投标人的资格文件(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4.2 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时,请将联系人、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及报名资料(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等发至电子邮箱:(****@163.com),电子邮件标题按以下标题格式发送:投标报名-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报名者,我方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报名者提供的电子邮箱。
5.2如潜在投标人未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箱地址造成无法联系或招标文件无法传送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9日9时0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区体强路12****中心A座8楼823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预付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1)工程款按月支付,合同内按工程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6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结算经发包人及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8. 评标方式
R综合评估法
9. 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网、**招标采购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10. 履约要求
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条款规定履约,如未按中标通知书期限签订合同的,按招标人有关管理规定将列为不守信企业,一年内不得参加华锡有色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招投标。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县大厂镇
联系人:徐工 0778-****366
招标组织机构:****营销管理部
地址:****市**区体强路12****中心A座8楼805室
联系人:龙工 0771-****687
2024年9月11日
****723竖井工业场地边坡治理工程(重)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723竖井工业场地边坡治理工程,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建设地点:**市**县大厂镇
建设规模:****723竖井工业场地边坡治理工程,主要包括挡土墙拆除、**抗滑桩(共108根桩,其中机械挖孔桩54根、人工挖孔桩54根)并采用冠梁进行连接、**截水沟、**挡土墙和围墙等,因施工区域周边存在重要构、建筑物,施工期间需对挡墙、边坡及重要构、建筑物进行监测(为了施工安全,施工期间需对边坡进行监测:(1)监测方式:采用全站仪、GPS或其他可行的监测工具进行监测;(2)监测频率:施工过程宜24小时监测1次,发现变形迹象时宜12小时监测一次,变形活跃时应跟踪监测;若连续雨天施工时,宜12小时监测1次,并应适时跟踪监测和巡查;(3)汇报频率:监测结果每天汇报一次,具体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招标控制价:****178.36元,其中暂列金额82457.53元(不含税为75649.11元)
要求工期: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具体以监理或发包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起算,至承包人按约定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期限为止。实际完工日期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 业绩要求:要求提供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完成过50万元以上的边坡治理工程,提供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等证明材料。
3.3 财务要求:要求投标人近3年每年财务状况不亏损,提供近2021年、2022年、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为公司自成立以来每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4 信誉要求:
3.4.1 ****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4.2 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n)查询结果为准)。
3.4.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或信用中国(www.****.cn)无行政处罚信息(指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行政处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以及不得被列入广****集团或****审慎交易名单。
3.5 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具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9日,每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时间,现场报名不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进行现场或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19日18时00分。
4.1 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到**市**区体强路12****中心A座8楼805****管理部进行报名,请提交联系人、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及报名资料(投标人的资格文件(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4.2 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时,请将联系人、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及报名资料(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等发至电子邮箱:(****@163.com),电子邮件标题按以下标题格式发送:投标报名-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报名者,我方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报名者提供的电子邮箱。
5.2如潜在投标人未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箱地址造成无法联系或招标文件无法传送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9日9时0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区体强路12****中心A座8楼823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预付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1)工程款按月支付,合同内按工程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6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结算经发包人及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8. 评标方式
R综合评估法
9. 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网、**招标采购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10. 履约要求
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条款规定履约,如未按中标通知书期限签订合同的,按招标人有关管理规定将列为不守信企业,一年内不得参加华锡有色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招投标。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县大厂镇
联系人:徐工 0778-****366
招标组织机构:****营销管理部
地址:****市**区体强路12****中心A座8楼805室
联系人:龙工 0771-****687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