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1306号)大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增资项目(正式披露)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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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募集资金总额:¥ 择优确定 万元

﹒ 项目编号: ****

﹒ 保证金: 按意向投资方拟投资金额比例收取20%

﹒ 企业性质: 国资

﹒ 挂牌起止日期:2024-08-28 至 2024-09-25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2024年第1306号)****集团有限公司增资项目(正式披露)

项目编号

****

监测编号

G62024DL****003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择优确定

拟募集资金总额说明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不超过30%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说明

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合计不超过30%,领投的投资方持股比例不低于10%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个)

1-3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说明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不超过16,285.7143万元

拟新增注册资本说明

不低于2.8901元/每一元注册资本

企业管理层与员工是否有参与融资意向

增资前后(拟)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原出资额(万元)

原出资比例(%)

增资后拟出资比例(%)

**市国有****公司

---

100.0000

不低于70%

投资方(1-3个)

---

---

不超过30%

交易达成条件

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投资方,且满足投资方人数要求(不少于1家,不超过3家)且满足持股比例要求(投资方持股比例合计不超过30%,领投的投资方持股比例不低于10%)且增资价格(每一元注册资本所对应的投资报价)不低于经核准的评估结果,且投资方与融资方就《增资扩股协议书》达成一致并签订《增资扩股协议书》,视为本次增资达成。

募集资金用途

1.提升机电承压类设备服务板块作为业务发展主引擎的综合竞争力。 2.强化以产品质量服务板块和计量服务板块作为业务发展副引擎的双翼。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详见其他披露事项。

融资方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

****集团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注册地(地址)

**省**保税区自贸大厦五楼办公区509室

法定代表人

卫旭峰

成立日期

2018-08-29

注册资本(万元)

38000.000000 (人民币)

企业类型

****公司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专业技术服务业

经济类型

国****公司(企业)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0200MA0Y1B4X9P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计量器具检定校准、产品检验检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标准化研究、标准评价、标准查询;物品编码制作、销售及相关服务;出租汽车计价器安装维修、网约车定位系统设备安装维修;机动车性能检测;校准、检验、检测新技术、新仪器设备研发;企业总部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认证认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技术转让、技术评审;房屋租赁、设备租赁、车辆租赁;经授权对国有资产进行经营和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个数

1

职工人数

799人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前一年度审计报告

2023年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86740.960000 万元

19778.870000 万元

66962.090000 万元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57008.430000 万元

9536.580000 万元

7872.950000 万元

前二年度审计报告

2022年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08684.780000 万元

27339.940000 万元

81344.840000 万元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59423.580000 万元

9052.170000 万元

7377.090000 万元

前三年度审计报告

2021年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78400.610000 万元

11869.060000 万元

66531.550000 万元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41807.920000 万元

6031.280000 万元

5022.020000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年报

月报

财务报表日期
2024-07-31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73002.180000 万元

15303.390000 万元

57698.790000 万元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3033.570000 万元

-8160.440000 万元

-8163.290000 万元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市国有****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方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有限合伙企业。

提交的证明文件:提供意向投资方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意向投资方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进一步提供在中****协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的登记证明。

2.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参与本次增资的资金为真实合法有效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不违反法律法规及上市审核政策,不存在委托持股、代为持股、委托(含隐名委托)方式增资等情形。

提交的证明文件:提供增资资金来源说明及相关承诺。

3.意向投资方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或不良诚信记录、作为被告的重大诉讼或作为被申请人的重大仲裁、重大违法违规、刑事立案调查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不存在隐瞒可能对融资方上市有其他不利影响信息的情况。

提交的证明文件:意向投资方通过“信用中国” (www.****.cn/)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 (以本项目公告期内的生成日期为准 )中不得具有失信惩戒信息。

4.意向投资方或其直接/间接控股股东在电力、燃气、能源、物流、贸易等融资方现有业务以及未来业务战略发展重点领域具有产业布局,与融资方具备产业协同作用,能够实现战略上契合、产业上融合、**上整合,推动融资方市场地位进一步提升。

提交的证明文件:提供经官方认证的企业信息平台所查询的对外投资情况或相关证明。

5.意向投资方具备参与中央或地方国有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成功经验,能够协助融资方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为融资方混改完成后持续稳定经营提供可靠保障。

提交的证明文件:提供经官方认证的企业信息平台所查询的对外投资情况或相关证明。

6.意向投资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且满足《股票上市规则》《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等IPO监管审核法律法规要求的合格投资者规定。

提交的证明文件:意向投资方需自行承诺。

增资条件

1.意向投资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交易所网站(www.****.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标的中进行报名;

(2****交易所提交意向投资申请手续。

2.意向投资方应于公告截止日17:00前支付交易****交易所指**算账户。****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投资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资格,****交易所指**算账户是意向****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投资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交易过程中唯一指**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增资价款、交易服务费等相关款项,请意向投资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投资方自行承担,****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3.本次增资涉及的相关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融资方和各投资方各自承担。

4.本次交易服务费详见《投资申请书》,由各投资方承担,一次性支付。

5.本次增资的意向投资方,其投资****交易所初步审核后由融资方进行确认,并由融资方与最终遴选确定的投资方签署《增资扩股协议书》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意向投资方在提交增资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增资公告及有关备案文件所披露的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融资方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融资方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投资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融资方情况或融资方有瑕疵为由撤销投资申请或拒付增资价款。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种情况时,同意****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同意本次增资经融资方确认后的意向投资方,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融资方签署《增资扩股协议书》。

(4)同意原股东与投资方签署《增资扩股协议书》后,经融资方****交易所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增资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交易所指**算账户。

(5****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将全部增资价款划转至融资方指**算账户。

(6)同意被确定为投资方并与融资方签订《增资扩股协议书》、并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增资价款及交易服务****交易所指**算账户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融资方到相关部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7)同意被确定为投资方后,全面接受融资方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融资方如筹划首次公开发行的,同意根据首次公开发行方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机关的要求作出股份限售承诺。

(8)承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或不良诚信记录、作为被告的重大诉讼或作为被申请人的重大仲裁、重大违法违规、刑事立案调查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不存在隐瞒可能对融资方上市有其他不利影响信息的情况。

(9)承诺本次增资后继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会对融资方后续上市造成不利影响,且大力支持融资方后续上市工作;如届时投资方主体资格对融资方上市造成或可能造成不利影响的,投资方需积极配合融资方解决(解决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更换持股主体),以满足融资方上市的要求。

(10)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参与本次增资的资金为真实合法有效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不违反法律法规及上市申核政策,不存在委托持股、代为持股、委托(含隐名委托)方式增资等情形。

(11)承诺自身不属于与融资方产生同业竞争的投资方,同时不提出业绩对赌、补偿机制、一票否决权等要求。

(12)同意融资方的法人治理结构安排、经营决策机制安排。****公司章程修正案。

(13)同意按融资方的改制方案执行过渡期损益。

(14)同意增资完成后,增资前融资方原有的债权债务,由增资完成后的融资方继续享有和承担。

(15)同意在其成为融资方股东后,除通过融资方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外,不会直接干预融资方的经营管理。

(16)同意融资方有权对意向投资方的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进行调整,并以最终签署的《增资扩股协议书》为准。

(17)同意针对纳入本次资产评估范围的房产、划拨土地使用权等资产,拟在本次增资完成后推进产权和权属证明文件完善工作,相关费用由增资完成后的融资方承担。

7.本次融资方以现状进行增资,****交易所对融资方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投资方充分了解融资方情况,请意向投资方在办理投资登记前对融资方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8.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为尽职调査期,意向投资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融资方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及融资方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投资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融资方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增资扩股协议书》、拒付增资价款、放弃投资、逾期递交投资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增资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其他披露事项

1.意向投资方须以货币形式出资,出资币种为人民币。

2.本次增资所募集资金总额超出拟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将计入资本公积,由增资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3.本次增资不接受业绩对赌、补偿机制、一票否决权等要求。

4.针对纳入本次资产评估范围的房产、划拨土地使用权等资产,拟在本次增资完成后推进产权和权属证明文件完善工作,相关费用由增资完成后的融资方承担,请各位意向投资方悉知该事项。

5.融资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策性文件的规定,计提了统筹外费用。如未来统筹外费用超出计提金额的,将由融资方继续承担相关责任,超过已计提的费用由增资完成后的融资方承担,请各位意向投资方悉知该事项。

6.其他披露事项详见由******公司出具的《****集团有限公司拟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行为涉及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众华评报字[2024]第 050号)****事务所(特****分所出具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及 2023年1-8月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4)第210C028017号)。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按意向投资方拟投资金额的20%收取

保证金交纳开始时间

交易所登记通过后即可交纳

保证金交纳期限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金保证事项

1.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若非融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1)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2)需要意向投资方参加遴选程序而意向投资方未参加或被认定为未按要求参加遴选程序的;(3)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融资方签订《增资扩股协议书》的;(4)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增资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5)意向投资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保证金处置方式

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照本公告及《增资扩股协议书》的约定处置;未被确定为投资方,且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在确定投资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保证金收款账号

****中心--报名信息中查看缴款账号

信息发布需求和遴选方案

信息发布需求

信息发布期

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

1.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不变更信息披露公告内容), 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信息发布,最多**42次。

2.征集到意向投资方(未满足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或拟征集投资方数量等要求的), **信息发布,说明:不变更信息披露公告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的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数量满足本项目公告要求,但最多** 42 个周期。

3.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且达到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或拟征集投资方数量等要求的),信息发布终结,说明:信息发布终结并组织遴选

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竞争性谈判

遴选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需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方面因素对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1)意向投资方与融资方的产业关联度、意向投资方背景、提供市场等;(2)意向投资方投资报价(每一元注册资本所对应的投资报价);(3)意向投资方参与央国企引战经验等;(4)意向投资方管理资产规模或其实控人资产总额等;(5)意向投资方对于融资方未来**投入计划及退出计划等;(6)意向投资方的对未来融资方发展的战略思维能力、落地执行能力、创新手段、对融资方及团队的认可程度等。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信息

项目咨询

李女士

咨询电话

188****1231(工作时间8:30-17:00)

项目报名

李女士

报名电话

188****1231(工作时间8:30-17:00)

现场报名地址

网上报名地址

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材料名称

是否需要原件

是否需要复印件

是否需要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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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信息披露

暂无补充信息披露

其他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不需要提供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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