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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制度
根据《****教育厅****管理局****监督局****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的通知》(鲁教基发〔2015〕14号),并结合我校实际,****小学生校服管理提出以下要求,请严格遵照执行。
****领导、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参与的****小组,家长代表一般不少于二分之一,****学校学生校服采购组织实施、采购评审等工作。
根据我市学生校服的实际情况,校服采购可采取比选采购的方式采购。****小组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比选采购方案和规则****采购办法),邀请有资质的校服加工企业不少于三家。按照符合项目要求、款式、质量、价格、服务等综合因素,通过****小组比较、选优、投票打分确定中标人。
学校在验收中标企业送交的订购校服时,必须查验该批次校服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报告的原件,拒收未经检验合格的校服产品。****小组,按照合同规定的参数和式样进行对校服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中标企业要有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必****服务站,方便家长和学生随时更换和加工校服。经****小组认定能提供质优产品和售后服务的中标企业,采购合同可续签一至二年;对服装质量差、售后服务差、家长学生反响强烈的企业,被认定为违约行为的,可取消其已中标的学生服装生产资格和下次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