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3日-2024年9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471 传真:0572-****072
通讯地址:**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500吨速冻调制食品项目
**省**市**县乾元镇苕溪东街1号
****
因企业实际发展需要,****现拟投资3200万元,租赁位于**省**市**县乾元镇苕溪东街1号的**省德****公司约3500平方米的厂房组织生产,购置滚揉机、搅拌机、绞肉机、切碎机等设备,实施年产1500吨速冻调制食品项目。本项目已由德****委员会出具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文号为2404-330521-07-02-852262
/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公司处理,达标排放;
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后纳管至****公司处理,达标排放;
投料粉尘、车间异味、污水站臭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油烟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不低于26米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生产噪声:风机安装减振片、设置隔声罩等措施进行减振降噪;生产时关闭车间门窗;平时加强设备的管理维护,减少人为噪声的产生;物料及产品的运输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夜间不得生产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一般固废:设置一般废物仓库,定期出售或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