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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市“4173”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专项政策》(****)第15条,经审核,本次拟下达 2023 年度数字化改造项目(第二批)奖补资1711.27 万元,现将有关奖励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2日至9月16日。在公示期间,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对拟扶持项目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经信局反映。凡使用书面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方式:市经信局数字经济科 魏锦俊,联系地址:****领带园一路403号国资大楼1910室,邮编:312400,电话:0575-****2858。 附件:2023 年度数字化改造项目(第二批)奖补清单
2024年9月11日
(24.9.11)2023年第二批数字化改造项目补助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