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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4-09-12
| 项目名称 | 蔡和森蔡畅故居红色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井字镇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432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禹新辉 |
| 联系人 | 贺长红 | 联系电话 | 138****1823 |
| 项目投资(万元) | 8362.85 | 环保投资(万元) | 48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2-31 | ||
| 建设性质 | 扩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5 旅游开发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1.**展示教育设施 3131 平方米(含陈设室 2514 平方米、展示教育厅315 平方米、公共连廊 302 平方米),配套建设数字化红色传播平台。 2.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中心 2562 平方米、文物库房及辅助用房 1202 平方米、旅游厕所 6 个(建筑面积 800 平方米)、垃圾临 时中转站 600 平方米、**导览标识和电子讲解系统。 3.完善基础配套设施,改扩建景区内道路 2.5 公里,**研学游步道 3.8公里,完善道路指引标识系统;****停车场 2800 平方米(100 个车位)、 ****广场面积5635平方米,**防灾减灾设施,场地后山加固护坡3750平方米。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对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尾气和扬尘采取施工机械应设在距离居民区 300 米 以外的地方,且应设置在下风向;料场离居民区不小于 180 米等措施后通过排放标准后排放至大气层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临时生活区内的生活污水采取采取污水管网收集措施后通过化粪池处理排放至****处理厂集中处理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生活固废应做到实行垃圾分类;垃圾箱密封、防漏,卫生管理人员定期巡视,防止垃圾箱翻倒和垃圾散落,由清洁管理人员统一收集,运送到生活垃圾中转站,最后由环卫部门统一用专****填埋场填埋。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区内所有行车道均应采用软基路面,做好道路绿化,既可降低噪音,又可使人们在心理上感觉到有良好的效果。通过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规范操作程序、禁止高音广播等乱放的行为,禁止在夜间播放。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在施工前应全面踏勘电力、通讯设施,并与有关部门协调,共同做好这些公用设施的保护与拆迁工作。拆迁前妥善重建或临时组建电力、通讯线路,保证周围居民生活及企业生产不受影响,结合地**市建设规划进行设计。 | ||
| 承诺:**** 禹新辉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禹新辉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8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