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3000万件化妆品包材生产线技改项目 | **省**市婺**雅畈镇**街2069号 | **** | 企业拟总投资1000 万元,租赁金****公司位于**市婺**雅畈镇**街2069号的1#厂房2F、4F进行生产,购置注塑机及配套模具等设备,进行年产3000万件化妆品包材生产线技改项目的生产。本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000万件化妆品包材的生产能力。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气:注塑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0m以上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搅拌粉尘废气车间无组织排放,要求企业加强车间通风换气;破碎粉尘废气车间无组织排放,要求企业将破碎机加盖,并设置密闭破碎间,及时清理和收集地面粉尘;丝印、移印、烫金废气车间无组织排放,要求企业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制版废气车间无组织排放,要求企业加强车间通风;塑料焊接废气车间无组织排放,要求企业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废水: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江。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采取加固减振措施,对高噪声的破碎机及空压机设置单独的隔声间,加强隔声降噪,定期维护设备,保持设备正常运行。 固废:一般废包装材料、废烫金纸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油墨桶、废版材、洗版废液、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抹布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9-****7106 传真:0579-****2636
通讯地址:**市婺****东路1100号合丰产业园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