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水库工程已由****委员会以渝发改农〔2016〕39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级及以上资金和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取水塔相邻边坡变形永**理工程及其它扫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区大木乡。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双江水库工程位于**区大木乡,坝址坐落在**区大木乡麻溪河右岸支沟,是一座以城乡供水及农业灌溉为主,兼顾发电的综合性中型水利工程,总库容为1069.0万m3。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内容:减载压重、边坡支护、交通桥恢复、坡脚岩体固结灌浆、道路恢复;取水塔裂缝处理;管理房周边栏杆、场地硬化等组成。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53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含取水塔相邻边坡变形永**理工程(减载压重、边坡支护、交通桥恢复、坡脚岩体固结灌浆、道路恢复);取水塔裂缝处理;管理房周边栏杆、场地硬化等组成。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6个月,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人在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工程完工日期或工程竣工日期为准)完成的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标书代写
类似工程业绩应满足以下要求:
工程类别:水利水电
√合同金额:390万元及以上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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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市**区兴华中路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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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咨询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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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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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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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187****5822 | 联系电话: | 023-****7374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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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取水塔相邻边坡变形永**理工程及其它扫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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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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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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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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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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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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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630013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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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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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上清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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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0039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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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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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重****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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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008********11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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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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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坡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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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9********97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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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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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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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20****14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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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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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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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7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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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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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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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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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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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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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00617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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