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新江镇典型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县新江镇典型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正常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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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项目名称 |
**县新江镇典型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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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名称 |
**县新江镇典型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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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包)名称 |
**县新江镇典型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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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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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市**县新江镇镇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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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来源 |
拟申请上级财政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拟申请上级财政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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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包含垃圾点升级改造、新江镇美丽圩镇公共厕所建设、美丽乡镇入口通道、美丽示范主街、房屋外立面提升样板、美丽圩镇客厅、农贸市场、美丽河道(周背河段)、绿美生态小公园、新江镇106国道风貌提升项目、G106至新江镇高速路口段沿线外立面提升、雪亮工程、****卫生院改造提升共13个子项目,主要对14个垃圾收集点、2处公厕改造提升及2个**公厕、新江镇入口通道改造提升、800m示范主街提升改造等进行建设。(具体详情请见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估算总投资10807.36万元,其中:工程费8875.85万元、勘察设计费289.12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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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内容 |
本工程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以项目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内容为准): (1)勘察部分:项目建设内容的相关工程勘察、地下管线物探及项目地形现状测量。 (2)设计部分:本项目的设计范围: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规划、报建、施工等所需的所有**工程等设计文件。包括: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工地现场服务、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及配合阶段验收及档案整理、协助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具体详见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施工部分:本项目的施工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的所有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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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期(交货期) |
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工期:共36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为60日历天;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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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投标限价 |
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大写:玖仟壹佰陆拾肆万玖仟柒佰捌拾元整(小写:¥****97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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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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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三家。 1.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1.3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1.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2.资格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2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2.3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三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牵头人为施工方;联合体中勘察方不得超过一家,设计方不得超过一家、施工方不得超过一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③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③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资质: ①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联合体设计方必须具备以下(1或2+5或2+6或2+7或3+5或3+6或3+7或4+5或4+6或4+7资质)资质之一: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筑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4、****事务所资质;(注:工程设计单****事务所资质的,应当自行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建筑专业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招标人同意,将其他专业设计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方。) 5、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6、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7、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③联合体勘察方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注: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经核准延续的资质证书或提供了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 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标书代写 3.相关人员要求 3.1 拟派项目经理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住建部门印发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根据****建设厅(粤建市函〔2023〕469号)文件精神,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范围内执业)。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截图),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组成联合体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若组成联合体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3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2人。(若组成联合体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或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若组成联合体时,由联合体承接设计任务方提供) 3.5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若组成联合体时,由联合体承接勘察任务方提供) 3.6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社保证明)。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4.禁止投标条款:详见招标文件。 5.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须按照《****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若组成联合体时,包括联合体的所有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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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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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采用电子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1)**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cn)。 (2)**公共**交易平台 (**省﹒**市)(https://ygp.****.cn/ggzy-portal/#/440200/index)。 |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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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9月12日 15时0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4年10月10日10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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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4年10月10日 10时0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标书代写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陆**公共**交易平台 (**省﹒**市)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市公共**一体化平台——建设工程交易投标人操作指南(电子评标)》。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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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4年10月10日 10时0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标书代写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交易中心****中心(**县龙仙镇**路6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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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公告媒介 |
(1)**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cn)。 (2)**公共**交易平台 (**省﹒**市)(https://ygp.****.cn/ggzy-portal/#/440200/inde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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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 |
联系地址 |
**县县城**路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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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联系人 |
王工 |
联系电话 |
0751-****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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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地址 |
**市**区百旺大道42****中心研发办公楼五楼0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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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联系人 |
何工 |
联系电话 |
0751-****9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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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监督机构 |
******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1-****501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交易场所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县龙仙镇**路63****交易中心****中心 联系人(部门):工程交易股 联系电话:0751-****819 2.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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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