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改字〔2023〕276号
关于**县供排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公司:
你单位交来的《关于请求审批**县供排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收悉。该项目已经由中****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华诚****公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出具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县城乡供水、排水处理基础设施,提高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和排水处理能力,保障饮用水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加快推进乡村**建设,促进**县经济发展,同意你单位建设**县供排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工程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址:**镇、全茗镇、下雷镇、榄圩乡等乡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建设城镇排水管网共长34.60km及配套设施工程;****水库库周管理范围的围挡护栏长9890m并进行清淤,清淤总面积77.10万㎡,清淤总土方64.8万m3;建设河流河道防洪护岸长12676m,排洪渠长1180m,河道整治长8700m。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为17411.50万元,其:工程费用为13973.1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637.79万元;预备费为1248.87万元;建设利息551.73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上级资金、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资金。
六、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节能措施及建设方案。
七、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并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县供排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工程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
****改革局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
**县供排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工程项目
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 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其他 | 核准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有关规定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和《****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2〕61号)文件要求,符合范围内的项目,其服务项目(包含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服务类项目)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政府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采购金额达到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不符合《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和《****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2〕61号)文件要求范围内的项目,是否招标或者选择何种招标方式,由项目法人自主决定。 审批部门盖章 2023年10月26日 | |||||||
| ****改革局办公室2023年10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