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改字〔2023〕169号
关于**县**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德立村头马屯水利渠道工程
实施方案的批复
****工作中心
你单位交来的《关于审批**县**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德立村头马屯水利渠道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及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民生建设,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推动种植业等乡村产业更快发展,使农村群众实现就近务工,增加群众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助力乡村**,同意你单位实施**县**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德立村头马屯水利渠道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性质:建设地点为**县**镇;建设性质为**。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修建浆砌石排洪灌溉渠道,总长约3000米,宽度1.5米,高度1.5米—2米,渠道墙身用M7.5水泥砂浆砌块石砌筑;配套建设 10座盖板桥,砌石拦水坝两处。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总预算393.6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71.19万元、其它费用22.46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以工代赈专项资金371.19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2.46万元。
六、项目务工方案吸纳项目周边务工群众人数50人,培训务工群众人数50人,计划发劳务报酬92.05万元,发放劳务报酬金额占中央资金比例约为24.80%,设置公益性岗位人数1人。
七、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方案提出的建设方案、环境保护、节能措施等主要内容。
八、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并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改革局
2023年7月14日
附件
**县**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德立村头马屯水利渠道工程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 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工程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其他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有关规定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和《****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2〕61号)文件要求,符合范围内的项目,其服务项目(包含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服务类项目)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政府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采购金额达到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不符合《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和《****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2〕61号)文件要求范围内的项目,是否招标或者选择何种招标方式,由项目法人自主决定。 审批部门盖章 2023年7月14日 | |||||||
| ****改革局办公室2023年7月14日印发 |